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对挖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?
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挖沟基本要求:挖沟深度由规划确定。开挖沟槽时,选用机械开挖与人工找平相结合的方法,利用水准仪控制开挖深度。在开挖管坑前,以桩点放线为基准,在管道中心线或侧线撒上石灰,控制管基坑开挖。不允许破坏沟底原有土壤。原则上管基坑应平整、平整、有价值。履带式开挖街开挖应留出厚度15~20cm的残土,再用人力平整开挖深度,界面工作处理为(局部开挖深度、防护、支护)。机械开挖不得超挖。比如,有的地方超挖时,要将原土分层压实到规划要求。开挖土方应堆放在沟槽两侧,距沟槽边缘0.5~1.0m,堆放高度不超过1.5m,余土及时运走。
地形或地质条件与屠宰污水处理设备规划图纸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(不适宜做基槽的土壤包括植物根系、有机污染物、岩石、垃圾、低承载力高压缩性土壤、异常埋藏物以及池塘、坟墓、水井等有害物质)。应立即通知现场主管和规划师,并完成修订后的规划要求。如果属于软土,则需要清除,放置在指定地点,回填压实中粗砂。
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沟槽开挖前,需确认沟槽的断面方式及是否需要支护。当有地下水时,还需要确认排泄地沟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。共同组织施工力量,做好土方挖运机具和土方堆放场地准备。开挖沟槽后,应及时做好沟槽底部基础的根部处理。